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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检分院提起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7-11-07 西安铁检

来源 :陕西铁检微信公众号



10月31日上午,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诉石泉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行政公益诉讼一案在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该案是西安铁检分院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的第一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省分市院首例开庭审理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2014年4月,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在石泉县王林建材有限公司东峰砂石料厂未提交土地复垦方案的情况下,违法批准其临时占用2818平方米农用地堆放砂石料。2016年4月,用地手续期限届满后,王林建材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复垦土地,继续长期非法占用该农用地,石泉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土地监督管理职责,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2016年9月9日,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向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仍未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全面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经省院同意,西安铁检分院提办该案并于2017年4月28日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法庭调查中,检察机关通过多媒体进行了举证,合议庭当庭予以确认。石泉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在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感谢检察机关的及时监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依法积极履行土地监管职责,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经合议庭合议,法庭当庭作出判决,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确认被告石泉县国土资源局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


来源: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民事行政检察处

摄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技术处  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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